臉紅小編說:

12/22 立法院排審婚姻平權法案,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質詢時說:「如果婚姻平權通過,未來可能人獸交,我們會成為歷史的罪人」這樣的說法引起許多人譁然,也讓人驚覺許多人對於同志戀情以及婚姻平權的污名化。來看看在臉紅紅的心情記事,是異性戀或是同性戀,有這麼大的差別嗎?我們不過就是好好地愛一個人而已。(同志愛情的真實畫面:愛,有血有汗

"妳是雙性戀?我記得妳超異的欸!”

朋友們沒有譏諷的意思,她們只是驚訝,畢竟我的確一直是很“異性戀”。

“我曾經是啊,超級。但愛本來就是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不是嗎?”

 

那只是個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日子,陽光燦爛,大家都忙碌的準備著學校九十歲的校慶。

手機意外的響了一聲,是她,那位來自香港的沙發客。問我是今晚和她吃飯嗎。

『沒想到她還記得。』我都幾乎忘了這件事,那時收到她的couchsurfing request,說的也不過是幾句客套話,僅此。

"該不會是個男子卻想以女生身分來騙色吧?"我邊瞎猜想,邊重新check他當時寄來的request,奇怪,真的是個女孩。

 

就快到約定的時間了,突然莫名的緊張。戴上隱形眼鏡、放下夾了整天鯊魚夾的長髮、換了雙新的襪子、重新刷牙洗臉擦了點粉-抬頭看了時間,深吸一口氣,心中只期望自己能表現的自然點。

第一眼看到她時,在心中倒抽了一口氣-俐落的短髮、深褐色的雙眼、小麥色的皮膚,以及微微自然上揚的嘴角。

”她真好看。”

我愣了一下,低聲咒罵自己竟然這麼輕易的被擄走,便趕緊故作鎮靜的說聲嗨,而心底卻是浪潮洶湧。

 

那晚,我們用雙腳走了三個捷運站只因她一時興起,途中是千萬種話題,從香港學運到年末週年慶,有時笑聲連連,有時嚴肅莊重。

出人意料的是,她的一言一行,流露了不常見的成熟。

我看著她,不禁暗自讚嘆,她真吸引人,像極了一株令人垂涎的葡萄-只是,只是我勾不著。

 

她決定來我高雄的房間待兩晚,然後在屏東的家也待兩晚,之後去墾丁打工換宿。

我對將來會發生的事毫無頭緒,畢竟,喜歡她是一回事,主動表明是一回事。特別她是女生,一直是異性戀的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去吸引一個女生。

 

盯著躺在身旁的她,不自覺想伸手感受她的溫度。還沒觸及,理智阻止我繼續:得不到的最美。所以我直接無視那份自然的喜歡,無情的說服自己。

儘管,習慣心如死灰的我在那瞬間,重新有了心跳聲。

 

第二個夜晚,我已忘了一切是怎麼開始,我只記得,我們相擁,她的吻點上我的唇,手捧著我的右頰,溫柔的令人窒息。

然而,她一直沒有下一步動作,不論我多努力想挑起一場床上大戰。面對焦急的我,她總算開口:『這是妳的第一次,你沒想清楚,我要妳我都想清楚。』

下一秒,眼淚差點潰堤,有多久沒受到這樣的尊重?而我是否,還值得這樣的尊重?

那夜入睡前,我什麼也說不出口,只能縮在她懷中,貪婪的吸著她專屬的氣味,迷失在那雙已望穿我的雙眸。

 

 

 

"欸,你真的真的很喜歡她。" 我聽見自己對自己說。

是阿,我或許會愛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