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的內心,永遠都比肢體早熟,對愛的渴求之後逐漸衍生出愛也無法覆蓋住的慾望...

不知道妳是不是跟我很像,或是跟我一樣,我從以前一直有個想法─希望趕快擺脫處女,想趕快變成女人,覺得擺脫處女,才能從女孩變女人。

這個想法大概是在高中快畢業的時候生成的,不過我敢坦言,其實本人從小就是個「色女」,黃腔第一,什麼單字語詞都可以與那方面做連結,男友授予─比男生還厲害的口頭獎勵勳章一枚。

從小就喜歡「碰」男生(不帶情色的,那時還不懂),對與異性的肢體接觸,我一點也不遲疑,但我也不是誰都碰,誰都給碰,也是要建立在一個看得順眼、感覺還不錯、長相自己也覺得可以接受的庸俗基本條件上。

因為我受台灣教育─一個性教育不明朗不明確不清楚的國家,所以這個狂妄的想法,還是被風俗禮教所左右著,所以最後融合成─只要一達「法定成年」就快快破處。

法定成年設為二十,不是十八。

二十歲後希望能趕快破處,而那個幫助我破處的人,誰都好(因為當時還是單身),可能之後去夜店認識的也好,one night stay 對當時急著破處的我來說一點也不成問題,反正我也只是把對方當成合作對象,我們倆在哪個場合認識的不重要,那個人是誰不重要(男的就好,可能盡可能長得好看一點)。他之後會不會想與我發展成一段關係,那就更不重要了。

知道我這個想法的人,只有我的前男友和我此生最愛的男人。

還記得當初與前男友還在曖昧階段時,我告訴他我的妄想;那時前男友用一種幾近央求的語氣與眼神,拜託我不要讓自己這樣(那時我覺得他真的很誇張),不要隨便找一個人就這樣完封自己的「第一次」,如果真要,就找他吧。

那時與我是最要好的朋友,現在則是我最愛的愛人的男友,在聽過我這個想法時,只說了句「妳不要隨便跟不熟的人講這個,如果不太認識的妳,一定會覺得妳很爛」之後就沉默了。

我知道有很多女孩都覺得「第一次」無比珍貴,一定要給自己會在一起很久很久甚至是一輩子的人,那個人一定要很愛很愛妳,甚至是之後得跟妳結婚才行。

但真的,對我來說,「它」妨礙著我。

它妨礙我自慰;妨礙我用一些「侵入式」的情趣用品。(這真是罪大惡極,即便最後發現我並不需要侵入式)

關於女孩自慰或使用情趣用品這點,我必須說:

女生跟男生一樣,在青春期時對自己的身體都會好奇,而且只要是人都有慾望;一些遠古觀念延伸至一些刻板言情小說上,一直把男人當成是欲望蓬勃的猛獸,腦子生在下半身的兩顆睪丸裡;女人則是把貞節牌坊當成包包揹著走,從小住在尼姑庵裡,一點慾望也沒有;言情小說裡女主角還可以趾高氣昂的對男主角說「不怎樣怎樣,就不給你碰了!哼!反正我沒差!」(臉紅紅精選!愈玩愈刺激的情趣用品

拜託,有差!

而且很多男人在學ㄅㄆㄇ的同時就在學怎麼打手槍了,為何女生好像要到很久以後(不成文的平均約莫25歲以後)才能「自己愛自己」?(11個原因告訴妳為什麼自慰令妳上天堂!

以前對與以上這樣的不平等和刻板觀念,我實在不能苟同。

雖然現今觀念開放很多了,但還是有少部分,秉持以前的舊觀念舊傳統,不敢聽、不敢改變。

撇開以上題外話,處女之身最防礙我的,就是天殺的「處女情結」

我所認為的「處女情結」,除一般認知的男性極愛處女、極愛與處女性愛,覺得女性把處女之身給了他,便是把他奉為天(天知道很多時候只是剛好她的第一個男人是你罷了)。

除此之外,還有「女人的處女情結」;這也很麻煩。

妳要先找到一個很愛很愛妳的人,有愛才有性;人與人要相識、相遇,到相戀、相愛,妳知道這是幾百億分之一的機率嗎?

那我到底要等多久,才能從一個女孩變成女人。

還有,之前一直被一些小說情節「恐嚇」─如果妳沒有找到很愛妳的人做這件事,就會有些副作用─如果把第一次不小心就這麼給了一個之後結果是惡性分手的人,就好像一輩子都毀了一般,久久想到還是不勝唏噓,那個與妳惡性分手的傢伙可能永遠記得妳把「處女之身」給了他,順利地膨脹了他無法無天的自大,妳也會一直記得,妳把處女之身給了一個跟妳結不了「好果」的人(看!小說多恐怖!其實沒這麼嚴重,頂多心情差一陣子,之要好好調適便好)。

所以叛逆的我,要了結這樣的處女情結和副作用,也不介意拿走我「第一次」的人跟我素不相識,不相識更好,就不會有一個人依執念著,他拿走了妳的第一次,妳的第一次給了他;因為他跟妳是陌生人,走著一個「做過水無痕」的概念,而你們之後也可能不會再見了,其實妳是處女與否,對他來說根本不重要,他可能還怕妳黏著他負責吧?!

嗯,剛好我不會。

最後,我一點也不想帶著笨手笨腳的處女身手跟我未來的戀人做愛,這真是砸了自己的招牌,除了痛得哇哇叫的回饋之外,一點也得不到快樂。

跟一般的女生有點不一樣,也許你會說我太誇張了。

但天知道,除了第一次的做愛外,做愛真的是世界上最舒服的一件事了(沒有另一個人的狀況下自慰就是最舒服的)。就像妳被蚊子叮了,妳用不常不短又不會太利的指甲搔著那個腫包一樣。

與隔靴搔癢相反,根本是直接伸進靴子裡頭搔癢!

如今,我算是達到我當初的「理想」了,只是「人事時地物」沒有當初想的這麼瀟灑;在某一個夜晚,在一個陌生的地方,與素不相識的一個陌生人,拿我的第一次跟他交換,換得我之後無「副作用」的從女孩變成一個女人。

我將第一次給了我的前男友。

我很努力地談了一場戀愛,包含「性」和「愛」,這兩方面都努力了,也得到了我當初最害怕的「副作用」,之後的「分手進度」因為「性」也拖拖拉拉了好一陣子。

也許看到這裡,你會疑惑我前後不一,自打嘴巴,沒錯,我就是把第一次就這麼給了一個之後結果是惡性分手的人但天時地利人和的─在我想著要給出處女之身時,那個人就這麼來敲門了。

老實說,就算妳與一個妳很愛的人交往了很久,但妳們兩人一直沒有做過愛,就像是一欣賞一片風景,映入眼簾的除了一片美麗景致外,還有一小小角被雲擋住了,妳不知道雲後面的樣子,但包含那片擋住的雲,風景整體上還是美麗的。

但就是個「未知」。

因為妳還不是全面的了解他,妳們並不是完全地彼此了解。

而如果妳單純的,只是想把「貞潔」當傳家之寶傳下去,實在沒必要,「性」只是一個人都會有的行為,也是一個成長變化過程,不是什麼塵封的時間越久就越陳越香的陳年老酒,相信我,等越久妳只會一點一滴失去妳在人生旅途中,可能體驗到的快樂和愉悅,年紀輕和年紀稍長所體驗的「性」是截然不同的,沒有哪個比較不好,但就像去吃 Buffet,通通吃過一輪,才划算嘛!

我其實不後悔把「處女」這樣的東西給了之後與我惡性分手的前男友,因為我所得到的,遠比他給我的傷害多很多。到現在我依然感謝天地,還好我不是處女了。

再者,真的要感謝他,還好我不是帶著手拙腳拙的處女之身面對我此生的最愛,也不會比較到在性的各方面對象不同,當下的感受也不同:他的不足,以及我的最愛給我的是如何極樂的性愛;對象相同,每一次做的感受也不同,就像一個人每次寫的字都會有些許的不一樣,要懂得享受及體會其中的奧妙;最後再次感謝他,要不是他讓我「練習」,我和我的最愛(現任男友)怎麼會像現在,每天都「舒舒服服」的呢?

在此鄭重地呼籲一些事

重點一:

做愛前,絕對要做好安全措施,而且一定要強力要求男方戴保險套。 如果不想在任何無助或突如其來的狀態下生孩子,就好好戴上保險套做愛,男生應該遵守,女生更不應該縱容或退讓!

現在市售的保險套千百種,超薄、有顆粒或水果口味,妳一定可以挑到一個妳愛的。

在此注意:要女生自己事後再去吃事後避孕藥的男人,不要也罷!

重點二:

這篇文章絕對沒有要女孩們早早、趕快將自己的處女之身獻出去,記住,一定要妳情我願,沒有任何人可以免強妳(當然你也不能免強人家)做任何妳不想要做的事,而自己是否準備好了,請妳好好聽聽自己內心的聲音,且相信自己,然後要做好對這件事全權負責的準備,因為這個改變是回不去的,

妳必須對自己負責,這才是一個女人!

重點三:

注意「安全」,看對方是否偷藏了小小隱藏鏡頭,或是一支攝影團隊,等著事後跟妳索取陪睡費用、封口費或任何做愛的附加費用,尤其最根本的事是,做愛基本上只要你們彼此知道你們在跟彼此做愛,不需要登報告訴全世界;且如果過程中有任何「不舒服」,可能妳沒想到的鞭打、鞭打或意料之外的第三人,只要妳不喜歡,妳都有權立刻停止一切,穿上衣服,踩著巨星般的步伐離開此地。

女孩們,妳絕對擁有自己身體的主導權,所以妳可以將自己給任何妳想給的人,但妳也需要對自己展現絕對的負責,這是一個真正的女人該做的!

今天的妳,實在不用背著貞節牌坊到處走,所以當妳能夠對自己承諾做到以上這些,那就─好好享受性愛吧!女孩們!(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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