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的界線?需要對「動手動腳」的人以禮相待嗎?

我的指導教授底下有個研究生,每次在我跟教授做專題的時候會故意站得很靠近我(或是在遠處一直盯著我看),三不五時刻意找話題(搭訕?),他的種種行為讓我很不舒服,因此他不管說甚麼我都用短短幾個字「句點」他,盡量表現冷淡且避免眼神接觸。

沒想到冷處理不僅沒效,他還開始動手動腳,比如說刻意把手伸過來碰我的手、從我旁邊走過去時故意貼著我的身體(明明空間沒有窄到需要這樣!)

我知道性騷擾很難定義,有人說只要被摸的人主觀覺得不舒服就是性騷擾,但我遇到的情況跟大部分性騷擾案件比起來算是很輕微的,尤其這個研究生常常碰一下就走(而且可以硬ㄠ是不小心的),我連大聲斥責他的機會都沒有,只會被旁人視為小題大作...

每當他跟我打招呼、說再見時我都沒有回應,某些人會覺得我這樣很沒禮貌。問題是,他的行為已經讓我覺得不被尊重,我還需要尊重他嗎?各位貓男貓女們有遇過類似的情形嗎QQ

#1

有遇過,情形很相似,我特意選在共同認識的場合大聲的斥責他性騷擾的行為,除了準備報警外,眾人眼睛從你大喊時也是証人,後來雖然沒報警,但他也混不下去了,因為他是為人師表。

#2

嗯,原PO,有沒有考慮像學校的相關單位諮詢及求助呢?以下是教育部的「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先給妳參考: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34837

#3

樓主脾氣太好、太給他面子了
不要臉的變態,不值得為他留面子喔

找機會喝斥他
台語幹譙他也好
「摸啥小、擠啥小啦」

保證以後不敢接近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