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國一 有一個前男友
不是因為感情不合而分手 而是因為我媽反對 我爸也堅持到底
所以就分開了 但我們還是好朋友 他 還是在追我
我要講的重點是 我小五開始就很色了
小五、小六有約過網友 小六也有跟鄰居小我一歲的男生看過對方裸體
現在跟前男友 有互摸過 沒有舔過
也會一起看A片 但都只是好朋友啦
各位可以給我一點意見 這樣子好嗎?
好在哪裡 不好又在哪裡
謝謝大家看完我的廢文。
#1
其實這沒什麼,現代各種管道獲得性刺激資訊之外
不安全的飲食造成兒童的性器早熟
及同儕間錯誤的比較心態
都逼得年輕一代很早就有性行為,甚至到了浮濫淫亂的程度
令父執輩感到不可思議
東方社會的男女人際及性知識都未能像西方文化那麼開明
才使得不敢公開,於是私下愈走愈偏了
唯一能提醒妳的,就是國一的女孩,生理上還未發育完全
說明一點就是妳的生殖器正在青春期發育狀態下,太早及過多的性行為會有影響的
最好再等三年以上,等生理心理都更成熟了,再去體會性的感覺
對妳才是最好的
#2
#1
了解,謝謝
我是原po
#3
#1
了解,謝謝
我是原po
#4
#3
我原po好嗎==
#5
我建議可以先學習保護自己,最好可以練防身術,妳的年紀還小,不要單獨跟男生在一個密閉空間裡
男生有時候精蟲衝腦,就會…對很熟的女生下手,到時候要跑走會來不及,再大喊也沒人聽到。
萬一受傷馬上去驗傷報警!蒐集證據。
#6
你這樣小心男孩精蟲衝腦害對方被告哦!
#7
國一這樣正常,但是要記得做好保護措施,別搞出人命才在那邊哭哭…
#8
小心子宮頸癌還有違法
#9
如果想做的話就依自己的想法執行吧…
切記保險套要帶到你有經濟能力為止…
#11
#9 你是在叫人去找人犯法,國一才幾歲啊!你有事嗎?
#12
誰敢跟未成年的男(女)孩愛愛
然後吃上[準強制性侵害罪]
若我還不到十四歲你跟我愛愛
你要等著關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我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你跟我愛愛
你要等著關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我十六歲以上但沒滿十八歲你跟我愛愛
你要等著關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意願受刑著請報名
#13
注意安全就是了 可以多爬文找到資訊
#14
我們沒有愛愛
單純摸而已
連口交都沒有 也沒打算下一步
打算停止下去
也不打算違法
p.s.原po
#15
小心違法、搞出人命、得病,不要濫交
#17
要不要聊聊,我也國一,加賴好不,抱歉我沒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