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紅小編說:

今天要來和大家聊聊比較嚴肅的話題:關於「復仇式色情」(revenge porn),也就是未經當事人同意,而故意散佈他個人私密影像的行為。其實平時有關注社會新聞的貓女貓男們,對這樣的事件應該不陌生,並且可以發現女性普遍會成為較為弱勢、受責的一方。但親愛的,這樣的責任歸咎是不平等的,這背後隱藏著社會對女性作為「聖女」的扭曲身份要求。接下來,我們就用一個女孩的心情故事開始,聊聊關於裸照 / 性愛影片刻意外流這件事。(相關閱讀:公車、香爐、破麻?從污名化名詞看社會的「聖女」情結

「他說這只是情趣,而且保證之後會刪掉。」

當時我們才剛開始交往沒多久,他平常很溫柔也很體貼,雖然有點擔心,可是我仍然選擇相信他。之後也陸續拍過幾次,他也都在我們一起看過後,當著我的面前把檔案刪除。後來我發現他經常在外面偷吃。第一次時,我選擇原諒他,但第二次被我發現他跟同事的曖昧簡訊,我堅決提出分手。分手過程吵得很不堪,他不斷要求我再給他一次機會,但我真的無法忍受第二次的背叛,所以拒接電話、封鎖了一切跟他聯絡的管道。(臉紅閱讀:關於「偷吃」的真實調查報告

分手半年後,公司男同事某天私下找我,說在某個 Line 群組看到幾部外流的自拍性愛片,女主角長得跟我很像,問我是怎麼回事,還直接把影片放給我看。那場景就是我去過無數次、我所熟悉的他的房間,床櫃邊的造型桌燈是我送他的禮物,我一眼就認出來了。

當下我也只能裝作很鎮定地笑著跟同事說,「你開什麼玩笑啊?這女的跟我一點都不像好嗎?你想太多了吧!」同事也沒再多問。但我心裡其實非常擔心,甚至恐懼;他當時不是當著我的面刪掉了嗎?為什麼現在會流出來?他當時其實有備份嗎?是他傳出去的嗎?到底有多少人在傳?我現在男朋友看到的話怎麼辦?只有在 Line上傳嗎?還是網路上也有?有多少人看過了?如果被家人或其他同事看到,被認出來該怎麼辦?(臉紅小編說:關於分手,你該學到的七件事!

–––– G,女性,27歲

女孩,為什麼妳需要知道這件事

裸照或性愛影片遭到散佈外流,近幾年來類似的案件多不勝數。我們或多或少都曾在新聞媒體上看過這類案件的報導,也或許曾在瀏覽色情網站或接收 Line 群組訊息時,看過疑似遭散佈流傳的影像。

這種「沒有得到當事人同意,故意散佈其性私密影像而使他人得以觀覽」的行為,國際間普遍將之稱為「復仇式色情(Revenge Porn)」或「未得同意色情(Nonconsensual Pornography)」;而「持有性私密影像而以之要脅當事人」,則被稱為「性勒索(Sextortion)」,勒索目的或許是要求復合,或要求被害人支付金錢對價贖回影像,也或許是逼迫被害人發生性行為。

說穿了,這其實就是一種對當事人「性隱私權侵害」;而各國研究調查多指出,這類案件中有超過 90% 的被害人是女性,是一種新興且嚴重的性別暴力問題。

在美國,有 10% 的恐怖情人,在分手後揚言要散佈伴侶的性私密影像,其中有60%會真的實行。在澳洲,一份研究調查指出,有 10% 的成年受訪者,曾在未經自己同意的情況下遭散佈性私密影像。在英國,警方平均每個月受理 23.1 起案件,年齡最小的被害少女,只有11歲。政府委託民間機構設立熱線,在九個月內接獲 2,300 通求助電話。在日本,警方一個月內受理 110 起案件,90%的受害人為女性,其中近 60 % 的受害女性不到 30 歲。而在台灣,這類案件也正以每週超過四件以上的速度蔓延著。(【女人聊天室】親愛的,來拍一隻性愛影片吧?

新傳媒時代加劇的厭女情節(misogyny)

憑恃著握有性私密影像,進而脅迫或傷害被害女性,藉以彰顯控制、支配者的權力。這種手段其實早不是什麼新鮮事,過去的加害人,大多是將影像沖洗成照片,或是燒錄成光碟,在被害人住家附近沿街張貼發放,使被害人被迫遭受社區環境的指點蜚語。

然而,當這種手段結合當代網際網路等新傳播科技時,加害型態即變得更為多元複雜,被害人的性私密影像可能遭流傳於 Line、what’s APP 等通訊軟體,可能遭公佈於 Facebook、IG、twitter 等社群平台,甚至可能遭張貼在各大國內外色情影音網站,讓無數網友恣意點閱觀看、下載,再持續轉發。

過往拍攝留存的親密回憶,如今卻被曾經那麼深愛、信賴的人用這麼殘酷的手段傷害自己;而網友們每一次的點閱下載,每一句的指責譏諷,更是加劇了女孩們心中的創痛,無數陌生網友為了滿足自己意淫想望,一邊把被害女孩們最最私密的影像當作A片觀看,一邊對女孩們說著「當初敢拍就不要怕別人看」、「被流出來妳也有責任」的譴責。(【臉紅短評】為什麼浪子回頭有岸,浪女卻注定漂泊?

整體社會及網路文化對女性如此不友善的氛圍,導致被害的女孩們似乎不得不自問,「我是不是太傻了?當初為什麼會答應讓他拍?是不是我真的也該為這樣的結果負責?」而這些自責,也往往讓女孩們更為退縮,更不敢對外求助,而默默隱忍著傷害持續擴大。

其實這種譴責被害人的社會氛圍,就是一種「因為妳穿短裙才會被性侵」的強暴迷思(rape myth)延伸,就如同質問遭到搶劫的被害人「誰叫你要帶錢在身上」一樣荒謬。

每一個女孩,都是自己身體的主人,有權力決定自己的性與情慾自主,且當然也有自己「性隱私不受侵害」的權利。(臉紅紅性感名言:只有妳,才能為自己的身體做決定!

這些性私密影像或許是遭到偷拍、遭強迫拍攝、遭侵入電腦竊取,或女孩自行拍攝傳給對方(性簡訊sexting),又或是女孩當初在性行為過程同意對方拍攝,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都不該也不能作為容忍其性隱私遭受侵害的藉口。(相關閱讀:八年後陳冠希的淫照告白:「在『性』這方面,我不認為我錯了。」

這並不是妳的錯,沒有任何人可以用妳的性私密影像傷害妳。

本文作者 婦女救援基金會 張凱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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