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壞透了的「噁男」可能比我們想像的少,問題行為更可能是源自於被鼓勵、美化的一些社會共識」一起看台灣 metoo 運動中的反思⋯⋯

文| 張黛筠

台灣的 metoo 運動至今已經過了一段時間,種種對於加害者的咒罵、控訴、撻伐、法辦之後,也許大家也漸漸發現,風波一過,有權有勢的加害者照常回去生活、工作,不只許多人沒有獲得期待的正義,甚至可能造成更多受害者的二度創傷,各種事件在媒體上已經是過去式,也許最後只留下,誰是「噁男」、誰是「變態」的印象,若非當事人,他們是誰,似乎已經與你我無關?

然而我們不能忽略了性騷與性侵背後的父權結構性問題,而非僅僅是單一個人問題,如果不去探究造成此現象的結構型態如何,只繼續妖魔化加害者的人格,等於只是在二分出「正常男性/噁男」,同樣的事情只會一再發生。

實際上,壞透了的「噁男」可能比我們想像的少,問題行為更可能是源自於被鼓勵、美化的一些社會共識,性騷擾行為如此氾濫,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或許就潛藏在人人嚮往的「浪漫」情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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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傷圖片|Photo by MART PRODUCTION on Pexels

「浪漫」是什麼?

在藝文圈工作的我自己也曾經遭受過不同程度的性騷擾,許多男性自稱只是「浪漫」,辯稱以浪漫為名的藝術高尚情操的不可侵犯,國內外的metoo運動中,也有許多人批評當代性別意識不再給人調情的空間,導致「浪漫」的消亡。然而,他們所擁護的「浪漫」到底是什麼?

是偶像劇裡的壁咚?強吻?是各種意外中的英雄救美?是不需確認對方意願的持續浪漫暗示?是突襲到工作場所的接送或送禮?是不言而喻的情意?是一廂情願的告白?是不顧對方反應,一味的讚美與歌頌?是女生無回應或拒絕,男生還要努力打動對方的癡情執著?

是否,我們常常忽視了浪漫情境中的權力關係和不對等性?是否,上述場景大多暗示著「強迫」比「尊重」浪漫?當這些權力型浪漫認知已經深植人心,有多少人可能會無意識地騷擾、侵犯他人?

「這是愛 我們的愛

還不確定卻好實在

把妳貼在胸懷

靜靜的代替表白

再不願放開」──王力宏《第一個清晨》

一般認知中的浪漫氛圍還有另一個特點:曖昧。兩人不須多問、多說,感受彼此的情愫用一種神祕的方式共振⋯⋯當我們講求不明說,就很有可能進入其中一人逐步推進浪漫或性暗示,卻違反對方意願的模式。想像一下以上歌詞如果只是單向的戀愛想像,是否就可能構成了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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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圖片|Photo by cottonbro studio on Pexels

由「性暴力文化」奠基的浪漫文化

「女為悅己者容,男為己悅者窮」

女性從小就被提點要注重外表以吸引他人,要為「悅己(喜歡自己)」的人打扮,男性則被鼓勵要主動去追求「己悅(自己喜歡)」的對象,這樣的觀念符合傳統性別動力(gender dynamics)概念:在人們社會化的過程,男性被教育要有能力支配他人,女性則被教導成能夠被他人支配、吸引男性的支配慾望。

異性戀浪漫文化經常強化了這種男性支配女性的權力關係,鞏固了男方強迫女方的性暴力文化基礎。

當浪漫關係建立在這樣的權力結構上,再加上強調「曖昧」,就非常容易出現男性性騷擾女性的情況:男性自認為接收到曖昧訊號,不先確認女性的意願即直接採取有浪漫或性暗示的行動,或者即使想確認,卻感到明說就「不浪漫了」,於是在曖昧中逐步推進尺度,然而,不明確的試探讓對方更難直接拒絕。

「只要夠喜歡,就沒有辦不到的等待。就可以一直靠信仰愛情,堅持下去。」——《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2011

「那我再告白一次,申夏莉,我喜歡妳,我不會放棄,即使妳拒絕我,我還是會繼續告白,直到妳喜歡上我為止。」——韓劇《社內相親》2022

此外,大眾媒體常將女生對追求的拒絕描繪成害羞,而非真心拒絕,或一開始的拒絕總會神奇地在結局回心轉意,「no means yes」的潛規則教導男性要有氣魄跟毅力去「改變」而非「尊重」女性的意願,追不到、被拒絕,代表自身能力不夠,也許因此惱羞成怒、也許自卑,或浪漫化成「癡情等待」,但這些都是從男性自我感受或某種競爭態度出發,而非從尊重當事兩人的關係出發。

浪漫化的權力關係配上曖昧的調味料,鼓勵男性單方面的強力追求,鼓勵不必詢問意願的主動行為,等同於在鼓勵性騷擾;而女性則被教育成應該被這樣的浪漫給感動,而沒有拒絕或表達不舒服的空間。

拒絕追求者,有時還會被責怪條件不好且標準過高,讓她們在遇到騷擾時更難發聲,也更容易被社會輿論反過來檢討,因為她們未能完美地滿足社會對她們作為「被支配者」的期望。

男性悲傷圖片|Photo by cottonbro studio on Pexels

「我想要全部的妳,一輩子、每一天就只有你跟我。」——電影《手札情緣》The Notebook (2004)

當人們進入親密關係後,浪漫文化繼續美化權力不對等的關係:霸道總裁與秘書、富豪男與平民女、男伴年齡最好大於女伴,女性被期待顯得柔弱嬌貴、需要被照顧,男性則被期待保護女性、甚至以愛為名佔有女性⋯⋯ 

「女生月經來真的不要跟她說多喝熱水,正確的作法應該是:我匯五千過去了,自己買杯熱水喝」——IG: holdchiou 貼文

當今台灣社會常錯用女權至上的名義,鼓勵女性「任性」,要求男伴無微不至的貼心、不必問就知道女生的需求,但這其實同樣在鼓勵男性單方面猜測伴侶意願、暗示女性總是需要被照顧,而非建立合意和互相尊重的平等關係。

引述的 IG 帳號有 50 萬人追蹤,經常以強調女性的任性、對經濟和心理照顧的需求為笑點,「幽默」通常反映了根深蒂固的價值觀,這意味著台灣許多人仍認同男強女弱的浪漫關係。

可以被重新定義的「浪漫」

其實,我們需要批判的從來不是浪漫本身,而是浪漫的定義。

「異性戀愛情模式,總是設定成不對等的權力關係,這種權力關係能滲透到我們的心裡最深處,影響我們愛人的方式,並且養成我們如何與何時心動。」-法國podcast《le Coeur sur la table》(放在桌上的「心」)

令人「心動」的浪漫時刻並非自然存在的規則,我們對親密關係的理解和期望,往往受到美化過的權力型浪漫文化所影響或建構,但樂觀來說,也意味著一切有能被解構的可能性。如果我們能督促自己培養新的興趣,也有能力重新調製浪漫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