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紅紅聊天室]大家做愛前,如何確定對方也「同意」呢?

貓男貓女們:

這個月的 5 日,鈕承澤驚傳性侵同劇組的工作人員,想必這個新聞大家都聽過了吧!

鈕承澤在事發後,接受媒體採訪表示:「我是個笨男人,所以才會到現在都單身吧!」、「那天就是一場聚會,聚會之後她留下來了,所以可能有些彼此判讀認知上的差距,我無法揣測她真正的感受。」

這段言論,也讓小編思考到「only YES means YES」的概念,也就是「沒有同意,就是性侵」。

大家同意「沒有同意,就是性侵」嗎?
大家做愛前都會徵求對方「積極同意」嗎?又是用什麼方法確定呢?

#1

開發一個app在兩個人做愛前互相按下允許的按鈕???

但是做一半不要的就防範不了⋯(搔頭)

#6

詢問女生要不要做?
我想大概只比問要多少錢有禮貌一點而已了。
男女之間的互動很多都是要盡在不言中的,
除非是約砲已經都講好了見面就是要大幹一場了,
不然還是遵照棒球規則的一壘一壘的推進吧。
就算是一棒打了全壘打打者也是要把壘包跑完才能記分的喔!

#7

在性交容易,戀愛難的鬼年代
似乎應該對年輕人講好規矩
不然女生常在做了以後問男方「我們現在是什麼關係」
男說「我們什麼關係也沒有」

在網路常看到這種劇情
真瞎

好啦
我個人想法:這沒什麼給不給,同不同意的
時機成熟、氣氛對了,自然就在一起了
彼此有默契,不是嗎?

希望下次不要再看到上面很瞎的劇情

#10

我認為當下是感性的…
等炮後(爽完)結束
才恍然大悟
(理智線重新連接)

都是男人的錯 然後無限批評…啊啊啊啊

#11

女生因為先而感性,砲後理性,而後產生如此瞎的劇情應該很少吧。除非是仙人跳,那也該當以金錢為目的,幹嘛惹上官司。就是強迫當願意,強暴當情趣,以為女生像日本迷情片那樣,說不要就是要。反正當下沒證據,看誰的財力多,誰的律師強,都幾歲的人了還相信法律只為伸張正義這種鬼話??

由如#6之言…
棒球規則那般,跑壘前進,而品性尚待考察,不尊重女生意願的,最多二壘就送交出局……

#14

如果大家都覺得做愛比較像是水到渠成,彼此有默契不太需要明說,
那想問大家,要怎麼確定對方當下的默契與你一樣,又不會誤會對方意思呢?

#15

( 舉手 )
我答,時間。

當下要對戰時候
相識時間愈短的
愈容易造成誤會
( 是說也有相識幾天,就有莫名的默契 )

猜想以後會不會真的有那個app
…(托腮

#17

那根本是他的託辭。當男人碰觸到妳的身體,妳會沒有回應嗎?怎可能讓他繼續下一個動作!

#18

#14
誠懇的人自然吸引誠懇的人,玩咖自然吸引玩咖
這就是默契啊
其實在互動中,就知道是不是隨便的人了,肢體語言會散發訊息出來

#25

其實之前就有新聞,遠在北歐的瑞典就通過法案,要求在性接觸前,必須明確地確認雙方是同意的。

所以荷蘭就有開發相關app,以下截錄新聞說明:

《JUKSY》指出,「LegalFling」使用方法也相當簡單,在個性化設定之下可以設置距離邊界、個人喜好,用戶可以透過照片等選擇對象,再利用各種通訊軟體像《Whatsapp》、《臉書》訊息等發出邀請,甚至有一次多人發送請求的功能,在訂定性交協議前,雙方也可以選擇是否允許某些行為的發生,如同意拍攝影片或相片、使用保險套、是否有性病等,作為一個具法律效力的合同,保護自己的同時也防範犯罪的產生,所有的資料「LegalFling」都使用最高的標準進行加密。但不少人也提出質「LegalFling」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官方僅回應該程序生成的實時合同,是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合同在法庭上的實質性必須取決於用戶居住國,也聲明「LegalFling」還在開發程序中,未來將受到《Apple》和《Google》的批准。

新聞連結: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114/1278112/

#26

一切盡在不言中

#30

當對方有開口或者有拒絕舉動,應該立即停止,管住自己下半身才是真正的人類,不然跟野狗沒有什麼兩樣,強迫的性愛是絕對不舒服,也令人作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