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解除婚約,送的東西可以要回來嗎?

我同事訂婚後約一個月出國出差,他想說女生都搬來住了(他有買房子),他買了一張12萬的床,他出差時床剛好送來,女生是直接把小王帶來過夜,12萬的床小王先睡了。
我朋友要請律師處理,證據有電梯裡女生跟小王接吻的影片,還有早餐店的影片,早餐店老闆是我同事的同學可以上法院當人證。
但女方家長不願意退大小聘,還有鑽戒金飾之類,她媽說這是屬於贈與,正準備打官司,
很好奇能全部要回來嗎?
我建議我朋友順便告小王私闖民宅,床要求小王買回,影片上網,寄給媒體讓她們出名,我朋友
反對,因為他覺得很丟臉,這樣不就是昭告天下他戴綠帽了。

#1

如果能證實女方有跟小王通姦的事實,那訂婚時所送的聘金跟聘禮是可以拿回來的;法源是民法979條之一規定「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興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另外12萬的床應該是沒辦法要求小王買回了,但可以請求精神及名譽上的賠償;法源是民法第979條「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者亦得謮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

#2

好慘。。。滿滿原諒色
想起以前有一貓女頭貼含洋腸
說她和台男交往多年如今新婚
可是期間沒和洋腸斷過不上床
新婚後還高興帶洋腸上新婚床
說老公不知道上面有洋腸精液
還沾沾自喜發文大肆炫耀一番

#3

法律最噁心知法仍犯法,出軌時可有想過自己怎麼滅證,呵呵。

#4

結婚時收受的部分是可以要求返還的,但是要調出匯款單、轉帳資料、當初討論寫明細項的資料。

這個可以找律師去解決。

至於床⋯可能要送鑑定證明了。

私闖民宅沒有機會,共同居住人邀請入內的,你無法依此告訴。(除非一起告女友偷走鑰匙私闖民宅)

影片如果是電梯內監視器畫面,公開後,自己衡量一下在傷害別人時自己要付出多大的刑事代價,妨礙祕密、違反個資⋯建議諮詢完律師確認刑期或判例罸金再決定要不要做。

#5

認同1樓

#2
請問有連結嗎
或者那篇文章的標題
實在太精采想朝聖

#6

我是原PO,網路一堆捉姦影片,對方應該不敢告吧,除了電梯還有早餐店的監視器,兩個還邊吃邊親,何必讓他們逍遙快活。
我朋友剛傳Line給我,女方爸媽還要求賠償訂婚宴的錢。

#7

太不要臉了自己女兒做出這樣的事情還有臉要求賠償
這種父母難怪會出現這種女兒

#8

對方什麼都要告了,你以為會怕嗎?

#9

真的是什麼樣的父母
養出什麼樣的女兒

#11

到爆料公社吧

#12

朝聖文 她頭貼換了 之前的洋腸含的可爽了
不過記得還有另外兩個版不是她
其中一個還大學生 一樣有台男又偷情老外
https://lianhonghong.com/topics/42830
https://lianhonghong.com/topics/70042
https://lianhonghong.com/topics/74637

#13

#12
我怎麼覺得那位樓主像反串
或者故意氣台男的
真有這種心態的女生嗎
我很懷疑

#14

#13
路過
喔不
應該沒反串
部分台女愛洋腸愛到沒底線是事實
我也無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