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恥感讓我覺得自己是妓女

男朋友平日對我挺好的
但是在床上他叫我 淫娃 騷貨 等等
從後抽插 不斷打屁股和捏胸部
讓我覺得很羞恥 像妓女一樣

#1

重要的是,這對你來說是喜歡還是排斥呢?

因為同樣的字字句句和事件,也有女生是非常享受這種汙辱感

#2

其實只要妳也喜歡,那就沒有問題,
如果妳不喜歡,請一定要告訴他。

#3

有時候排斥不一定是不喜歡
羞恥感有時候反而會打開奇怪的開關
如果不排斥就沒有羞恥感了那也沒情趣了
所以真的要好好分析自己分析清楚
如果妳聽了感覺到受傷,那就要講清楚
台灣女生很不會拒絕說不
都忍到自己得內傷
不要因為覺得害怕就不跟男方講
但如果妳享受這樣的就另當別論囉

#4

其實我蠻好奇
床上這些 dirty word 能不能拿來告誹謗罪
有沒有強者能解答一下

#5

+1+1我也好奇

#7

我在床上就超喜歡被叫淫娃
我喜歡被羞辱寧虐
昨天才被用力捏著奶頭不斷大力甩動邊被從後面抽插
還錄下來 我非常喜歡

#8

男生有先問過妳嗎?我都會先問老婆,老婆同意之後,我才會言語羞辱或打她屁股…之類的。建議原po不喜歡一定要告訴他拒絕他,不然受傷吃虧的是自己

#9

推巫

#10

認同#10
我有次叫我老公打我屁股,結果他說不好啦!後來還是照做,只是打很輕,沒有爽的感覺只是覺得好笑

#11

人家可是一點都不喜歡這種閨房情趣

#12

來解答的⋯

誹謗罪,依刑法第310條第一項之規定為:「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第二項為加重誹謗罪:「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所以行為人指摘、揭發或傳播的必須是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具體事件內容,才會成立誹謗罪。

所以,除非這老公意圖把床上的髒字眼散布出去,不然兩個人在床上互罵婊子跟渣男是無法提告哦!

#17

那以後叫妳的男友做愛的時候不要說那種話了!
妳應該是比較內向的女人
以後叫妳的男友做愛的時候改唸:阿彌陀佛
應該妳內心會比較舒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