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大家 物以類聚適不適合用在曖昧/交往對象的前任身上?

想問問大家 物以類聚適不適合用在曖昧/交往對象的前任身上?
意思是看現在曖昧對象或者交往對象的前任
來判斷現任對象或者曖昧對象
是不是相同一種人?

物以類聚我覺得在朋友圈很適合
但各位覺得在感情上 適合用這句嘛?
常常聽聽完全不同性格 生長環境
又或者類型都很相同 然而相處再一起
當然朋友也是有這種立場 但是跟伴侶的相處又更是緊密
各位會因為曖昧或者對象的前任而影響
你對現任或曖昧對象的看法嗎?
或許你自己觀察現任或曖昧對象沒她前任這麼糟糕 但是卻有點相似

#2

不適合。
物以類聚的另外一種說法叫「臭味相投」

忘記以前在哪裡看過一篇分析報導,大意是說:
人會選擇氣味較刺鼻(激)的對象,作為朋友或更親密的親人(如兄弟姊妹)
而選擇氣為相對不這麼刺鼻(激)的對象,作為另一半

物以類聚的統整法比較粗糙
人與人之間的情感,細膩多了
個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