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紅小編說:

你認為什麼樣的身體算是「美」的?是纖細?壯碩?還是肥胖?

常駐 PTT 西斯(Sex)版的兔子小姐在今年同志大遊行時發起了「摸奶問過我」行動藝術,效仿瑞士藝術家莫爾(Milo Moire)的「魔鏡箱」(Mirror Box)概念,她在人群中舉著「歡迎摸奶,但請問過我」的牌子,同時上半身什麼都不穿,只用一個箱子罩住。路人不分男女老少,只要問過兔子小姐的意願後,便可以將手伸進箱子裡觸摸她。

兔子小姐自述,之所以發起這項行動藝術,是想讓大家感受「我有性慾也喜歡被觸摸,但觸碰我的身體請先問我」的觀念。身為雙性戀又曾遭受性暴力的她表示,每次看到「你給我看就是等於給我摸」、「反正我們都是女生啊,摸一下又沒關係」等言論,心裡都感到無比疼痛。她期盼透過這樣的行動,能讓大眾認知到女性性自主權的重要性,「我是女生,我要情慾,但不是給方便就能當作隨便」。

然而,當她把遊行當天的定裝照上傳到自己的粉絲專頁後,卻引來許多人的撻伐與嘲笑,他們批評兔子小姐的身材是「肉粽女孩」、「噴火龍」,更將上半身裝置的箱子稱為「恐怖箱」。甚至有人惡意檢舉粉絲專頁,使她的帳號遭到停權 24 小時。而這一切不合理的對待,僅僅是因為她的身材不符合「主流的美」、行為違反普遍對「好女人」的想像。

在帳號回歸後,兔子小姐發表了下面這篇聲明:

有關我的過去、現在與我想說的

謝謝這兩天以來鼓勵我的人,我收到的鼓勵與溫暖像是雪片般飛來,我其實有點驚喜。這大概是我這輩子第一次被那麼多人說「勇敢」的一次。

其實我並不勇敢,也不是一直都這麼愛我自己的身體樣態。

從小我就是一個愛哭的孩子,小時候的我很瘦、很矮小,也不太會跟人相處,除了唸書,我好像什麼都不會,包括吵架、打架,也因此小時候還曾經發生被男生差點拿筆戳瞎眼睛,但我完全不會反擊的事情。

我曾經被欺負,事實上,從小學到現在,無論高矮胖瘦,別人好像總是會對你的外表有意見,尤其是身為一個生理女性。這很辛苦,真的,辛苦的不只是我,還有很多生活在這框架之中的女性。

尤其是高中的時候,因為種種原因被欺負,雖然我因為 PTSD,對於那時候的事情記憶其實已經模模糊糊,不過外表的欺負是少不了的,例如「妳長這麼醜怎麼敢走在路上」、「妳長這麼醜怎麼不去死」,還有更多,而我不是一個會跟人吵架的人,我只能在學校的時候一直睡覺來面對這件事情,老師們大概心裡都覺得我考不上國立大學吧。

我曾經有很常一陣子很恨這件事情,恨學校、恨同學、恨老師、恨我自己,也因為這件事情我得了憂鬱症、躁鬱症跟許多精神狀況,開始服藥,服藥的副作用就是會變胖,在那之後我大約胖了十多公斤,接近二十公斤吧。然後這一切就惡性循環,我更加的討厭自己,直到剛上大學我還是很不能適應自己,還有跟自己和解這件事情,我甚至連照鏡子都不敢,最討厭的大概就是學校上課的時候表演教室總是充滿鏡子這件事情吧。

但我很幸運,我在大學二年級的時候開始參加 BDSM 的圈內活動,我才發現世界上有那麼多的人、那麼多的可能性,某些我覺得自己很奇怪的地方,例如喜歡陰柔的男生、女裝的男生,或是非主流的樣態,其實都是很自在的。更幸運的是我遇到了一個男朋友 KL,KL 年紀大我很多,但是是一個溫柔的人,他喜歡肉肉的女孩子,並且喜歡攝影。在跟他在一起的那段日子,他總是很有耐心地對我、拍我的樣態,而我才逐漸發現自己其實沒有主流審美觀下所說的那麼醜陋,也是值得被愛的。

雖然到現在還是偶爾會懷疑自己,也常常為此感到痛苦,但我想世界上被主流審美觀綁架的女孩子絕對是大部分,即便是長相如模特兒,都還是有不滿意自己的地方。也是這樣我才發現,真正滿意自己並不是變成社會所想要的樣態,因為「美」這件事情根本就沒有一個所謂的「樣板」。(而且如果整形還會被公審。)

而回到這次所做的行動,「歡迎摸奶,但請問過我。」這個標語,是我想了很久的,我一直很努力地想要簡短但不模糊焦點,雖然很難,但畢竟我想做的事情和那個瑞士藝術家一樣,不僅僅是想向她致敬,也是想呼應同志遊行今年假友善經典語錄第九條「做自己是很好,但女生還是要保守一點。」

我本來就有預期會受到討論,很多人提醒過我,台灣對於他人身體的樣態與開放態度還太狹隘,所以要小心被攻擊。很幸運的,我在路上很多人保護我,我沒有被攻擊;但很不幸的,有許多人只敢躲在螢幕背後攻擊我。很多人看到這些馬上來關心我,擔心我被抓出來公審這件事情會讓我承受不住,其實一開始真的有點孤立無援,但發現這麼多人在意以後,我反過來想,和別人不一樣,被當成「女巫」的人本來就是會被公審的,至少我所做的是被討論的,這樣才是有意義的事情。

我依舊不會爭執與吵架,不僅僅是因為我本人真的很不會吵架,因為我希望的是堅定闡述我的態度和理念,用溫柔的方式,讓人理性討論,這是我僅能做的。

上了某一個媒體被護家盟的人們討論,我不會生氣,因為就是論點不同,我用我的論點闡述清楚,那就夠了。 至於有些人身攻擊的人,我認為不能姑息,星期五或下星期,等我忙完我自己生活與工作上的事情,我會去警察局一趟。「言論自由」和「人身攻擊」是不同的,這是很清楚的一件事情,我也希望大家能搞清楚這件事情,不僅僅是對我,更是對其他人,抱持尊重。

沒有任何人的身體是醜陋的,醜陋的都是人心。